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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委出台十项“硬”规定进一步强化干部作风建设
2008-3-11 15:29:41 文章来源:石嘴山党风廉政网 文章添加员:石嘴山新闻网--张冯旺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石嘴山市委出台十项“硬”规定,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一是提高会议效率。凡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前一周将会议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由两办列出计划,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召开。未报批的一律不予安排。提倡讲实话、讲短话、开短会,注重会议实效,一般会议时间控制在1个小时以内。提倡开视频会议。严格控制会议规模,领导干部按分工出席会议。每次会议交流发言不超过5人,每人不超过10分钟。

二是大力精简文件。精简各类文件,严格清理和规范文件简报,严格控制文件数量,倡导朴实文风,突出指导性、可操作性。

三是简化公务接待。凡市级部门接待上级来宾,应及时将来宾活动的日程安排,以书面形式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市政府领导出面接待上级来宾或参加相关活动,由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安排。陪同来宾时提倡集中乘车,减少随行车辆,严格按规定使用警车避免扰民和影响交通。认真执行自治区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陪同人数。午餐时间控制在1个小时以内,晚餐控制在1个半小时以内。各单位接待费用每半年在党委(党组)会或机关干部会议上公开通报一次。

四是严禁相互宴请。严禁部门之间、领导干部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在各种节假日、重大会议、参加培训期间相互吃请;严禁用公款集体聚餐;严禁乱支滥用公务接待经费;严禁向下属单位和学会、协会及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接待费用。

五是加强公车管理。新增车辆应根据工作需要和财政资金安排情况,按规定程序报批,车辆购置、保险、加油、维修实行政府采购。不准进行豪华装饰,不准装载与规定不符的附加设备。单位车辆要按规定定点停放。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车。

六是严格出行管理。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部门党政一把手外出必须向市委书记和市长请假。领导干部外出考察回来,必须向市委、市政府提交相关考察报告。

七是严肃工作纪律。全市性会议、大型集会及公务活动不准迟到、早退、缺席,未经批准不得请人代替。上班时间不准迟到、早退、离岗、串岗,不准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

八是下乡轻车简从。领导干部下基层,不准边界迎接,不准挂欢迎横幅和标语,不准警车开道,不准接受任何形式的礼品馈赠。要精简随从人员,减少随行记者。

九是严禁干部“走读”。异地交流任职的县区、部门领导干部,应在工作地居住,除节假日和周末探亲以外,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工作期间“走读”。严禁部门负责人上下班用专车接送。

十是加强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收送各类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党员干部在任何场所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单位和领导干部用公款印制、发售、购买、使用和赠送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严禁各单位岁末年初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严禁违反规定考核奖励;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领导干部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

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抓好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组织不定期明察暗访,对违反规定的单位,要通报批评;性质严重的,要追究单位负责人领导责任;凡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的,要视其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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