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嘴山市制订出台了《领导干部长假期间活动情况报告制度》,预防 “五一”、“国庆”、“春节” 等长假期间的“节日病”,督促领导干部带头管住自己,遵纪守法,规范行为。该《制度》从2005年“十一”长假开始执行。 《制度》规定: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处级领导班子成员,今后凡是“五一”、“国庆”、“春节” 等长假(休假)后,在上班一周内分别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报告长假期间的活动情况。具体报告内容为:本人及配偶、子女外出旅游情况;本人及配偶、子女参加营业性场所的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情况;本人应邀参加各种宴请、庆典活动情况;本人参与婚丧嫁娶情况;本人及配偶接受礼金、礼券、礼卡及贵重物品情况;本人使用公车情况;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情况。同时,为了提高领导干部执行长假报告制度的自觉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将贯彻执行长假报告制度纳入每年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廉评廉内容,并加强督促检查,对不认真履行长假报告制度的,给予通报批评,以确保《制度》的顺利贯彻落实。 (罗万信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