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信访接待制度。安排专人全天候接待来访群众和投诉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分类整理、登记在册,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二是实行分组办理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属于哪个片区的,就由该片区负责人员受理解答,增强了针对性,提高了办理质量。
三是实行限时办结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当场解答处理的,必须当场处理;对属职责范围但不能当场处理的,限定时间处理;对重大问题协调局领导办理;对超越职责范围的,要说明原因,告诉来访人员寻求解答的途径,让群众满意、放心,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是实行个案处理分析制。对个别难处理的来访案件,采取录像、拍照、录音、笔录等手段进行全程记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程序合法,大大减少了矛盾纠纷的重复发生,提高了处理信访案件的成功率。
五是实行下访制。对抱着“以闹取胜”心态的群众,在办公场所无法说服劝解的,就采取回访、下访方式深入群众家中核实情况、宣传政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明利害关系,缓解矛盾问题,把不稳定因素排查、解决在萌芽状态。
六是实和联系协调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随时掌握并上报排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做到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位、解决得好。
目前,排查不稳定因素6起,接到信访投诉20多起,接待来访群众150多人(次),大部分问题都得到妥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