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党风廉政 案件聚焦 执法监察 纠风动态 源头治腐 宣传教育 县(区)纪委、监察局

 
当前位置:石嘴山党风廉政网》首页 > 案件聚焦 > 正文
平罗县实行农民进城务工“保证金”制度
2005-11-14 17:11:24  文章来源:石嘴山党风廉政网

  为从源头上治理、预防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平罗县于2005年初开始实行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具体做法是:县建设局在农村信用联社开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每一建筑工程项目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按工程项目中标的2%的比例,向开办行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所收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工程峻工后经核实,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连本带息全部返还建设、施工单位;建筑企业在其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中一旦出现拖欠工资情况的,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证金中先予划支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一旦出现拖欠工程款导致建筑企业无法按时足额支付时,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证金中先予划支农民工工资。截止今年4月底,平罗县开工建设的10项工程项目已及时足额地将29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储存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上。
  (罗万信   办公室)

 
中共石嘴山市纪委版权所有 宁ICP备06001105号
电话:0952-7288138 E-mail:szs@dflz.gov.cn
技术支持:石嘴山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