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11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市委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形势,寻找差距,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进一步推动全市惩防体系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刚才,秀玲同志通报了上半年各县区、各部门落实《实施纲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平罗县、市广播电视局、民政局和工商局等单位介绍了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提出了今后的工作措施。下面,我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责任感
中央《实施纲要》颁布、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下发以来,围绕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市上下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实施纲要》,为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奠定了思想基础。二是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形成了惩防体系建设领导机制和责任机制。三是市、县区两级结合实际,分别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方案,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统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惩防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四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年初抓好责任分解,年中搞好专项述职,年底严格检查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五是纪检监察机关围绕贯彻《实施纲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整体谋划、任务分解、监督检查、督促解决重大问题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较好的发挥了组织协调作用。
但是,我们还应当清醒地看到,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方面还存在着不少比较明显的薄弱环节,主要是:有少数地方和部门的领导没有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摆在应有的重要位置,而是作为一般性的文件来对待,思想上重视不够;县区之间、部门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满足于制定了规划、分解了任务、建立了领导机构、搞了几次宣传教育活动,而在抓实、抓细、抓具体上下功夫不够;有的行动比较迟缓,落实措施不力,工作处于一般化状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各县区各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真正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保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用足精力,工作上投入时间来抓,注意纠正和克服一般化、过得去的思想,更不能认为只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把工作都推到纪检监察机关头上。当前尤其要集中抓好市委任务分解中确定的2007年前各项任务的落实工作,确保惩防体系建设按照既定的目标扎实有序地稳步推进。
二、明确任务,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今年是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一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研究分析,采取有效措施,紧紧抓住教育、制度、监督三个关键环节,做到教育有效、制度管用、监督有力,确保《实施纲要》和责任制在我市有效贯彻落实。
(一)要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面向全党全社会,切实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扩大教育覆盖面,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教育在先、关口前移”的目标。要创新形式。既要有灌输式教育,又要引导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既要运用传统教育手段,又要运用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络等现代化教育手段;既要通过树立先进典型进行示范教育,又要通过剖析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要充实内容。要坚持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职业道德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结合起来,寓教于文、寓教于理、寓教于乐,富于亲和力、吸引力、渗透力,使廉政文化更具人性化、情味性,让人们在获得知识、得到艺术享受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受到教育,思想得到升华,不断催生、萌发和培养廉政理念。要拓展空间。要坚持 “ 横到边” ,拓宽到全市各乡镇、市直部门,延伸到学校、社区、企业、农村和家庭。“ 纵到底” ,上到党员领导干部,下到人民群众,都要成为弘扬廉政文化的对象。要突出重点。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点,引导广大干部明辨是非、区分善恶、分清美丑,努力成为践行“八荣八耻”的模范。要常抓不懈。坚持任务不减,力量不松,措施不断,常抓常新,做到常流水、不断线,达到潜移默化的效果。发挥好廉政文化具有忠言“顺耳”、良药“可口”,春风细雨、润物无声的教化作用,真正使廉政文化走进机关、走进学校、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家庭、走进农村,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 的社会风尚。
(二)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是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和规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始终牢记党的宗旨,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自觉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模范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要抓好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利用婚丧嫁娶、子女上学等收钱敛财、参与赌博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发现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要早打招呼、早提醒,对严重违纪的,要下决心进行查处。从下半年开始,市、县、乡党委将要集中换届,按中纪委和中组部的通知要求,各级纪委要加强对组织人事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要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从大局出发,自觉克服浮躁情绪,正确对待进退留转,严格遵守纪律。对“跑官要官”的,不仅不能提拔重用,还要严肃批评并记录在案;对“买官卖官”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必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换届期间擅离职守、不负责任、贻误政令畅通、造成工作损失、酿成群体性事件的,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要认真贯彻《公务员法》,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确保公务员工资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实施纲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监督主体的不同,将监督工作分为党内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人大政协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要紧紧抓住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这个重点,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民主生活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建立和完善各种监督制度,防止在重大问题上由主要领导独断专行等弊端。要紧紧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来加强监督,通过深化改革,切实加强对决策权、选人用人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权等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要着力在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努力建立健全严密的监督体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把各项监督措施落到实处。
(四)坚持执纪为民理念,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直接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危害党的执政基础,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执纪为民的理念,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职能部门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建立长效机制,把纠风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加强对支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支农惠农资金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要认真解决群众上学难上学贵、看病难看病贵和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继续清理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管,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同时,要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全面完成今年反腐倡廉各项任务。
(五)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切实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改革措施之中,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是有效预防腐败的根本途径。各牵头和参与单位要按照任务分解和任务分工的要求,抓好“四项改革”、“四项制度”、“四公开”,以及社团、行业和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项工作。既要从战略上进行统筹考虑,又要对阶段性工作做出具体安排;既要从整体工作上加以把握,选择那些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问题进行重点研究、重点攻关、重点突破,又必须根据不同工作特点、不同客观情况和条件是否具备、时机是否成熟等客观因素,因时因地推出改革措施,使党员干部不犯或者少犯错误,切实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三、 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任务分解和任务分工的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任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头绪多、任务重、要求高。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既要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又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采取有力措施,贯彻好各项工作任务。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突出责任主体和主导作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我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既是全市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又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增强履行“一岗双责”的自觉性,切实担负起“负总责”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动和督促整个班子成员履行好各自职责。要把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任务明确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二)明确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在于明确责任。各牵头部门对分工的任务负有规划、组织、协调、实施的重要责任。各牵头部门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把承担的任务纳入本部门、单位工作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任务分解到单位、分解到部门、分解到人头,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要求,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各参与单位要积极协助、主动配合,按照牵头单位的要求和安排,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不推诿、不扯皮,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通力合作的工作局面。
(三)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党委提出建设性意见,争取各级党委把各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同时,要加强对落实《实施纲要》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建立考核、督查、评价和责任追究四项工作机制,保证任务分解和任务分工的贯彻落实。要加强组织协调,把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范围,积极协助党委(党组)组织实施,并加强对《实施意见》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既要注意及时总结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工作的开展;又要分类指导,查找工作任务不落实的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改进。对贯彻落实行动快、效果好的,要进行表扬;对贯彻落实不力、屡屡出现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格责任追究。
同志们,落实《实施纲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任务相当繁重而艰巨。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十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进一步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