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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履行党章赋予职责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2007-3-15 14:52:13 文章来源: 文章添加员:

各位代表:

现将中共石嘴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来的工作和对今后工作的建议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五年来的工作

市第七次党代会以来,在市委和自治区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纪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施“三大工程”和建设独具特色的山水园林新型工业化城市这一主题,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要求,深入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市委、政府的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各级党政组织将惩防体系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之中,逐一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着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级纪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坚持年初围绕责任主体抓落实,年中严格督查促提高,年底目标考核定奖惩,及时反馈检查考核结果,督促相关单位抓好整改。牵头和协办单位各负其责,各尽其职。五年来111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日益增强认真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通过制作警示牌,发送廉政短信、廉政贺卡,致公开信等形式,时刻警示领导干部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认真落实“三谈”、“两述”制度,开展领导干部任前谈话1229人次,纪委负责人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38人次,诫勉谈话41人次2003年以来,在市直部门、县区处级领导干部和县区乡镇、部门、街道的科级领导干部中开展了述职述廉活动开展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清理,全市清理出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134.9万元;偿还及核销拖欠公款金额366元;清收回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545.379万元。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的意见》、《领导干部长假期间活动情况报告制度》、重大节假日公车管理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等,规范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实行招待费单项列支和“三单制”,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公车娶亲、公款旅游、公车钓鱼等不良现象,抓反复,反复抓,收到较好效果。

──案件查办工作力度加大市委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错必纠,有案必查,保持高压态势,与执纪执法机关密切配合,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五年来全市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787件(次),初查核实778件,立案22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62人,其中,处级干部28人、科级干部122人。有24人受到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处分,有13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挽回经济损失2349.33万元。

在案件查办过程中,严格落实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坚持办案原则和程序,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做到惩处与教育保护相结合。对举报失实或被诬告的及时给予澄清;对一般性问题或轻微违纪问题,通过诫勉谈话、批评教育或组织手段给予处理,较好地保护了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于严重阻碍和破坏改革发展稳定的违纪违法案件予以严肃查处;对具有典型性、倾向性、苗头性的案件予以通报,并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加强制度建设和管理上的建议,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取得良好的法纪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执法纠风工作持续推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积极稳妥的做好纠风治乱工作。加强对中小学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政策,规范服务性收费行为,清退违规收取资金120.91万元。狠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严格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规范招标采购行为。全面落实村会计委托代理制、涉农收费公示制和“乡财县管乡用”制,加强对落实三农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清理拖欠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补偿费92.2万元,查处3套取、挪用“五免一补”资金的案件。大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成立了“石嘴山市创新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受理了各类投诉407件,投诉件按期办结率达95%以上。开通了网上举报信箱,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坚持依纪依法办理信访,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提高了信访办理的效率和质量。运用信访听证,解决了3起信访老户多年缠诉缠访的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制定了《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的管理办法》和《行政监察人员参加招投标监督工作制度》,重点对星海湖、采煤沉陷区等建设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成立工作机构,建立工作机制,纠正处理了13起不正当交易行为。组织开展了创新经济发展环境公开评议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人民群众对全市政风行风建设的满意度逐年提高

──党风廉政教育不断深入。建立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整合资源,形成大宣教工作格局。依托市委党校教育教学资源,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坚持每年开展党风党纪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廉政党课、法制讲座、电化教育等一系列活动,提高了教育效果大力弘扬廉政文化,相继开展了廉政文化进机关、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活动增强了廉政文化的影响力和渗透力。以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和《实施纲要》为契机,加强了对党员干部党纪条规教育。组织4340名党员干部参加了“全国党员干部学习宣传‘两个纲要’”和“‘红船杯’学党章”知识竞答活动,参加了全区“两个条例”知识竞赛,取得良好成绩。推出了《惩治和预防腐败探析》一书,创作了《反腐倡廉“四字歌”》,先后被自治区纪委和中纪委推介,收到了良好反响。举办“反腐倡廉十年成就展”廉政文化广场文艺演出、“庆五一唱响石嘴山”廉政歌曲大赛等一系列大型活动,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欢迎。新闻媒体上开辟了反腐倡廉栏目,开设了党风廉政网页,进一步加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为反腐倡廉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源头治理工作进展良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全市共核销行政审批项目129项。成立了市政务大厅,推行服务承诺和限时办结制,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改革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加强预算外资金和非税收入监管,财政资金管理和投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的民主,实行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等举措,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认真检查督促落实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四项制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四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扩大了广大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干部队伍自身形象不断提升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一系列活动,增强了全体纪检干部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积极探索,创新体制,向58个市直部门派驻了6个联合纪检组监察室,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加强对部门权力运行的日常监督。在全市乡镇、街道建立了基层纪检组织,进一步扩大了纪检监察工作范围。重视纪检业务培训,150名乡镇纪检干部参加了上岗培训,50名市县纪委干部参加了中央、自治区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严把进人关,2001年以来市纪委调入交流提拔44人,改善了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班子和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市纪委连续五年在全市目标考核中被评为先进单位,查办案件工作受到市委表彰奖励,被自治区纪委授予“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

五年来,通过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呈现出向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实践中我们深切体会到:

必须正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科学定位,坚持为发展大局服务。自觉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为发展服务的成效作为衡量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标准。坚持惩治腐败是成绩,教育保护干部也是成绩的理念,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严肃党纪的关系,充分调动广大干部投身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必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整体合力。只有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才能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健康发展

必须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注重体制、机制、制度的改革与创新。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有效遏制和解决各种腐败问题,既要坚持从严治标,继续保持办案工作的强劲势头;又必须着力治本,坚持教育、制度、监督统一于惩防体系之中,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防治腐败,做到常规工作创新抓、创新工作求实效,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工作水平。

必须坚持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践证明,只有认真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坚决纠正和制止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纪检监察工作才能得到广大党员干部的认可,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

必须坚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干部队伍只有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建设一支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团结实干、敬业奉献的纪检干部队伍,才能不断适应反腐倡廉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五年来,在市委和自治区纪委的领导下,在各县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少数部门和单位不能正确处理反腐倡廉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没有完全落到实处一些涉及人财物管理的重点领域和部位违纪违法现象依然存在,关口前移、加大源头治腐工作任务还很艰巨,惩防并举的工作力度还须进一步加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改革创新反腐倡廉工作的思路和措施需要不断探索完善;一些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与群众的期望尚有差距,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还没有得到切实纠正纪检机关自身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专业素质还有待全面提升,等等。对此,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石嘴山的关键时期。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和纪委要紧紧围绕市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全面履行党章赋予职责,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融入全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之中,健全完善具有石嘴山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构建和谐石嘴山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坚持把防治腐败融入政治建设,建立健全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的约束机制

构建和谐石嘴山,关键在党,关键在干部。党风正,则政风清。干部廉,则民心顺;腐败除,则社会稳。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监督条例》,深入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行为失范。进一步完善党委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事项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等制度,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加强审计监督,坚持领导干部任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推进基层单位延伸审计,重视审计结果的运用,防止财权滥用。

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逐步推进党务公开,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的纪律,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认真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切实保障党员的各项合法权利。积极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用制度监权管事。

大力推行阳光工程。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继续深化政务、厂务、校务、村务公开以及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健全保障措施,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行政许可监督、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等规定,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设定及行使。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效能建设,提高政府机关行政效能。

二、坚持把防治腐败融入经济建设,建立健全正确的利益导向机制

始终把服务、保障和促进全市发展作为重要任务,主动参与、积极介入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

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石嘴山,加强对经济体制改革和创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妥善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既要查处严重妨碍和破坏改革的行为,又要支持广大党员干部大胆创新,为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

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和部门预算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加快建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推进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强化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合理合法运行。健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土地管理、产权交易相关法规制度,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挂拍出让制度,推进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强化对住房公积金、房屋维修金、医保、社保、低保、救灾等专项基金和资金的监管。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继续严肃查处企业违法排污和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坚持把防治腐败融入文化建设,建立健全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

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按照和谐文化建设的要求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让崇尚廉洁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自觉追求,让清廉的理念深入人心

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党纪条规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继续坚持每年开展一次集中教育月活动,坚持内容求深、载体求新、形式求活、效果求实的原则,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法纪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等,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继续扎实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的“六进”活动,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各级纪检机关要加强与组织人事、宣传文化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不断改进宣传教育方式,完善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强大合力。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宣传工作、文化建设的总体布局,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培训计划,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真正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和日常管理之中。

四、坚持把防治腐败融入社会建设,建立健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有效机制

坚持从实际出发,把维护好、实现好、解决好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党的各项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坚决反对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采取有力措施,巩固纠风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对教育乱收费的治理,开展对义务教育法执行情况的执法监察,督促各级政府依法落实经费保障机制,严禁挤占、截留、挪用教育经费现象。严格落实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规定,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建立人民群众评议医院机制,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提高,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坚决纠正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建筑工程领域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建立完善纠、评、建、究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内容,切实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执法、服务效能、廉洁从政等方面的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不断改进机关工作作风。

对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进行清理规范。坚持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通过健全监管制度和加强规划指导,形成有序规范、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的运行机制,促进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健康发展。

加强农村基层、城市社区和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农村基层、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健全乡镇、社区干部监管机制,强化村级和街道社区组织民主监督。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案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五、坚持惩防并举,建立健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惩处机制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树立正确的办案政绩观,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石嘴山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突出查办案件工作的重点。坚决查办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厉查办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的案件,特别是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标投标的案件,低价批地或变更规划获取暴利的案件,违规参与矿产开发的案件。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专项基金管理、环境污染等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坚持以查促教、以查促管、以查促建,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发挥好办案的治本功能。

加强办案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健全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检法司、财政、审计、工商等部门参加的办案联席会议制度,有效发掘案件线索,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经济处罚、组织处理、限制从业资格等手段,形成办案整体合力。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提高案件查办工作实效。

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和督办制度,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建立有效的信访处理机制,妥善解决群体访、重复访、越级访等问题。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依法保护举报人和党员干部合法权利积极稳妥推进信访听证、公开审理等制度。建立基层初级信访工作责任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六、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健全反腐倡廉工作保障机制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增强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规范组织协调的内容和程序,推进组织协调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协助党委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探索建立反腐倡廉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渠道,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积极性。

充分发挥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果。坚持定期通报制度,每年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党风党纪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等通报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拓宽监督视角。

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深入推进纪检机关和干部队伍的思想、组织、业务、作风和制度建设。市、县(区)纪委常委班子要加强自身建设,做好表率。全市纪检干部要重视理论学习,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要强化纪检组织建设,加强对县区、部门、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完善联合派驻纪检组的工作机制。加大纪检干部交流和培训力度,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增强纪检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加大投入力度,改进和提升工作手段。完善内部监督和管理的制度建设,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要激励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增强干部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树立纪检监察机关可靠、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各级党组织要继续支持纪检工作,做到政治上信任重用,工作上支持帮助,生活上关心爱护,为广大纪检干部创造更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深感使命神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市委和自治区纪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不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石嘴山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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