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我代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学习传达中纪委、自治区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06年工作,研究部署2007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2006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去年以来,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成立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委常委会及时听取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情况的汇报,多次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在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等方面做出了重要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切实纠正了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明确责任,切实推进《实施纲要》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召开了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对2006年反腐倡廉工作和政府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制定了《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任务分解》,印发了《2006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分工》,将具体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明确了责任。修订完善了县区和市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将定性与定量、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结合起来,增强了可操作性。对全市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实施纲要》情况进行了督查。召开了全市落实《实施纲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座谈会,通报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明确了进一步做好工作的措施和要求。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也结合本县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继制定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意见》和《落实〈实施纲要〉的任务分工》,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与本地区、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有力推动了《实施纲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二)注重教育,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注重发挥教育的治本功能,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贯彻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为着力点,通过发放学习宣传资料、举办报告会、创作和传唱廉政歌曲、制作廉政公益广告牌、编写廉政文化读本、征集廉政警句、举办演讲比赛、文艺节目等形式,进一步增强了廉政文化的影响力、吸引力和渗透力。一年来,举办了 “庆五一、唱响石嘴山”廉政歌咏比赛和大型廉政文化建设文艺汇演──星海明月。组织全市2400多名党员干部观看了新编反腐倡廉秦腔历史剧《清风明月》、影片《生死牛玉儒》和程法光廉政书画展。组织全市1698名副科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了全国“红船杯”学党章知识竞答活动。在全市各中小学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与市妇联一道组织开展了“廉内助”、“以德治家、以廉养家”创建廉洁家庭等家庭助廉活动。在市工商局和星瀚产业集团召开了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现场会,培育先进典型,推动廉政文化建设的整体发展。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和部分市属企业也积极组织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 ,在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方面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
(三)加强监督,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坚持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发廉政短信,赠廉政贺卡,致公开信,及时提醒领导干部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加强对全市公车的监督和管理,制定了《重大节假日公车管理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和《对举报公车私用的人员进行奖励制度》,对经核实确认的42辆参与娶亲的公车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并追究了相关人员的责任。根据自治区纪委的统一安排,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其负责人利用公款入股和注册私人企业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会同市经委、财政、工商、国土等部门,清理整顿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入股参与生产经营硅石和砂石土矿问题。继续做好清理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工作,停职、停薪、停岗处理公职人员10名,清理收回贷款118.4万元。配合组织部门认真做好全市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审查了299名后备干部廉洁自律情况,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15名。
(四)严格执纪,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开设了网上举报信箱,出台了《信访监督办法》和《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意见》,公开信访举报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了信访举报工作,畅通了信访举报渠道。2006年,全市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62件,初查核实109件,立案33件,给予党纪处分20人,政纪处分15人。其中,市纪委监察局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67件,初查核实31件,立案11件,给予党纪处分7人,组织处理3人。对3起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同时,针对办案中发生的问题,督促涉案单位健全制度,加强监督,堵塞漏洞。在发挥惩治职能,惩处违纪违规者的同时,通过调查核实,对举报失实、诬告的及时给予澄清;对一般性问题或轻微违纪问题,通过诫勉谈话、批评教育或组织手段给予了处理,较好地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五)刹风整纪,切实做好纠风和执法监察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积极稳妥地做好纠风工作。各级教育部门继续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围绕农村综合改革,加强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了截留农民粮食补贴案件1起,立案处分3人;各级卫生主管部门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按照自治区纪委的统一安排,组织人员对银川地区招标采购的医药配送工作进行了异地交叉检查,严厉整治和打击了医疗乱收费行为。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的管理办法》和《行政监察人员参加招投标监督工作制度》,参加了市采煤沉陷区治理等重大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加强对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主动参与“三行业”的清理整顿,对26家重点污染企业38个限期治理项目进行了跟踪督查。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纠正处理了24起不正当交易行为。深入开展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在全市行政机关推行了“公示公告制”等十项制度,倡导了工作人员去向牌,方便了群众办事,得到社会好评。继续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市级新闻媒体上举办“政风行风评议”、“政风行风快报”、“石嘴山政风行风”、“政风行风建设网”四个栏目,营造了浓厚的评议氛围。全市发放测评问卷4984份,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群众评议,各参评部门的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
(六)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大源头治腐工作力度。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市政务大厅设立了行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建立了《石嘴山市政务大厅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了日常监督。深入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逐步深入。制定了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制度,对使用政府资金建设的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建设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和政府采购等四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开招投标47项10.8亿元的建设工程项目;通过“招拍挂”出让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22宗22.9万平方米,成交额9819万元,收缴出让金11393万元。出让非煤矿山采矿权4处,收取采矿权价款281.1万元;全市实施政府采购223次10530万元,节约资金1100万元。在全市19个乡镇172个村实行了“村帐乡镇代管”模式,在187个村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取消村级财务人员,进一步规范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四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保证了广大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七)内强素质,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按照自治区纪委和市委统一安排,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了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全体纪检干部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以市、县(区)和市直部门党委换届为契机,将一批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和工作作风好的同志调整充实到各级纪检监察岗位,进一步加强了纪检组织建设。修订和完善了市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书记办公会议制度等44项规章制度,初步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注重加强干部业务培训和学习,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学习制度,鼓励广大干部学习案件检查、信访、审理等方面的条例法规,学习科技、文化知识,纪检干部的综合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反腐倡廉任务仍然艰巨,一些重点领域和部位违纪违法问题还有发生;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上还不同程度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与群众的期望尚有差距,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还没有得到切实纠正;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专业素质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市八次党代会提出走科学发展之路,谋小康建设新篇,深入实施“三大工程”、全力推进“五个跨越”的战略任务,描绘了构建和谐石嘴山的宏伟蓝图。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石嘴山,关键在党,关键在于建设一支执政能力强、作风优良的党员干部队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石嘴山的重要保证和基础。党风正则民风淳,干部廉则民心顺,腐败除则社会稳。只有切实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才能凝聚人心,弘扬正气,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这里,我们常委班子真诚希望市纪委各位委员和各级党政组织对我们的工作多提意见和建议,加强监督,帮助我们改进工作。我们将更加努力地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更加努力地做好工作,切实履行好纪检监察机关的神圣职责。
二、2007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
2007年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纪委、自治区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深入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党风政风进一步转变。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进一步抓好大案要案查处,进一步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石嘴山提供有力保证。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市八次党代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对深入实施“三大工程”、全力推进“五个跨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继续开展对《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和《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充分发挥行政效能建设投诉中心、创新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的作用,健全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机制,建立健全行政问责、执法评议考核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又好又快发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不断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违背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维护上级党委和市委的权威。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先进、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在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中率先垂范,发挥表率作用。各县区、各部门要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清理并控制各种名目的庆典、达标评比和表彰活动;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认真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要牢记“两个务必”,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的风气,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兴建楼堂馆所,经批准的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标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高消费娱乐,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特别是江泽民反腐倡廉理论,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指示。在全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认真开展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教育,努力增强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自觉性。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法纪学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深入开展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基础,使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自觉廉洁从政。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广泛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
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专项清理与制度创新相结合,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违规集资建房和超标准多占住房的;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或以借为名占用他人汽车的;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的;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和其它委托理财等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它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坚决清理,严肃处理。
(三) 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党纪国法
要继续保持案件查办力度,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反党纪政纪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认真查办贪污挪用救灾救济资金、国债资金、计划生育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等各种专项资金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特别是违规发放、核销贷款的案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标投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违规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参与矿产开发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津贴补贴有关规定的案件,在征地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坚持纪律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严肃追究和惩处查处。
按照“加大力度、突出重点、依法办事、规范程序”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办案工作。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增强程序意识,严格执行各项办案制度,促进办案工作规范化。完善办案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案件检查手段,增强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突破案件的能力。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做到宽严相济。加强信访举报、案件管理、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坚持对受处分党员的思想教育和回访制度,保障党员权利。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和研究,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治理一方风气。
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认真查办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以及其它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督促各部门各行业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制定整改措施,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严格执行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强化资质资格审查等多种监管手段,推进改革,综合治理,探索并形成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规范市场中介行为。
(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决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督促和会同有关部门切实解决当前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市场监管,整顿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非法行医和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等行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进行审计和检查,发现违规违法、权钱交易的,要严肃查处。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三免一补”政策,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挤占、截留教育经费的案件。切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加强对药招“三统一”工作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坚持纠建并举,加大防治力度,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纠风工作长效机制。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自治区《实施意见》,强化措施,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建立完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全面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农村土地政策和农村综合改革的各项措施,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实施。坚决制止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殡葬改革、用电用水、务工经商、上学看病等方面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认真解决专项补助资金和救灾、救助、救济等款物管理使用中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行村级监督委员会或廉政监督员制度,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
进一步加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建立和完善薪酬管理、职务消费、股权激励、业绩考核等制度,规范工资、津贴补贴和职务消费行为。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深化企业效能监察,加强对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财政资金运行、国有资产监管、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政府采购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党的原则、执行党的纪律、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自觉性。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等制度。改革联合派驻纪检组的工作方式,完善派驻纪检组工作内容,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群众意见较多的地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涉及人财物管理的重点领域和岗位,开展巡查工作,切实加强对市直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扩大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范围,健全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健全并认真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结合起来,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开展反腐倡廉,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形成惩恶扬善、祛邪扶正的舆论氛围。继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完善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六)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加强治本抓源头工作
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工作,着眼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于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按照任务分工,各县区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继续深入推进各项改革。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实施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党的各级组织要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监督,落实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防止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加强对行政审批的规范和监督。要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深化部门预算和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各项规定,逐步把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要继续清理“小金库”,深化“乡财县管乡用”管理体制改革,严格公共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加强对政府投资决策和资金安排、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监督管理。要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执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健全司法机关依法接受外部监督和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的机制,扎实做好司法机关的反腐倡廉工作。
严格执行并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规章制度,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实行划拨和协议出让土地公示制度。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加强对交易活动全过程的监管。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严格实行“管采分离”,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解决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以过硬的作风抓好工作落实
新形势新任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按照中纪委、自治区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和市纪委二次全会的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扎扎实实地抓好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经常听取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汇报,及时就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开展工作。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不仅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树立良好作风,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而且要严格要求、敢抓敢管,管住班子,带好队伍,抓好本县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提高组织协调工作能力。各级纪委要按照党章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和制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好各监督主体的职能作用,形成整体合力,提高监督效能。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牢牢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特别是责任追究,只有敢于责任追究,才能把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要认真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狠抓工作落实。凡是看准了的事情、已经部署了的工作,都要雷厉风行,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三)进一步抓好《实施纲要》和《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按照中共中央《实施纲要》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以及市委《任务分解》的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今年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各参与单位要积极协助、主动配合,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检查。
(四)加强学习,改进作风,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队伍建设目标,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一要坚持严格要求。切实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关于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八个方面”地要求,以过硬的素质、优良的作风,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任务。二要坚持严格教育。继续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其他工作纪律,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三要坚持严格管理。切实加强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着力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加强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建设,提高执纪办案的科技含量。四要坚持严格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纪律约束,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要坚决调离;违纪违法的,要严肃查处。对干部要在政治上爱护、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
同志们,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使命非常光荣。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石嘴山的目标,团结一心,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七大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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