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奖优罚劣,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石嘴山市体育局实行“档外记过”制度。 “档外记过”是指构不成党纪政纪处分,但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单位形象建设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工作作风漂浮,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使某一项重要工作出现差错,为单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在本人档案以外采取“记过”的办法予以处理,其处理决定不装入本人档案。 《制度》中规定工作人员有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责任差错、不服从工作安排效率低下、因个人主观原因在规定期限没有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态度不端正影响整体工作、不遵守工作纪律善离职守、一月迟到早退5次、服务意识不强被投诉查证属实、玩忽职守等九个方面行为之一的,均实行“档外记过”一次。对“档外记过”的人员,实行在局长办公会或行政会议记录记录在案和文件形式在内部通报的“双记录”办法。对年度内被“档外记过”一次的,扣发月度奖金一次,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两次的,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等次;三次的,被评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四次或四次以上的,报请市人事、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