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认真组织开展“廉洁从政监督年”工作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完善权力结构及运行机制,经中共石嘴山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将2008年确定为“廉洁从政监督年”。
“廉洁从政监督年”从2008年1月开始,2008年12月结束,分准备工作、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实施,重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加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完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三项工作。在开展巡查工作方面,按照《关于加强巡查工作的意见》精神,选择有代表性或群众比较关心的市直部门、县(区)乡镇党委、政府及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进行巡查。巡查中既要肯定工作成绩,又要帮助其审定制度、查找问题,督促其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在加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方面,将按照《关于加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的意见》,各派驻纪检组重点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参与“三重一大”决策过程的监督。对班子软弱涣散、有意逃避监督的,可建议纪委常委会对其部门、单位进行巡查,对其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诫勉谈话等;对发现违纪线索的,及时向市纪委常委会汇报;如监督不力、造成违纪违法事件发生的,追究派驻纪检监察人员责任。在完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方面,将配合相关部门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加强对权力的规范和运行,强化监督权,使其与决策权、执行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同时,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为主要牵头力量,选择20个驻在部门为试点单位,以加强监督为主要目的,对其决策、执行、监督三项权力的结构配置和运行机制的相关制度进行审议、评估、修改,查补漏洞,规范行为,建立和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制度体系,确保权力为人民服务。
在总结验收阶段,市纪委监察局将重视监督成果的综合运用。对“监督年”中发现的贯彻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好的单位和勤政廉政的领导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和宣传报道,并通过有关渠道向市委提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建议。同时,对《关于加强巡查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的意见》等两个文件运行情况进行评估,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巡查工作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有效性和权威性。组成由专家和领导干部等人员参加的评估组,对20个完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试点单位的制度体系进行评估,不合格的将转入下年继续开展制度建设工作,合格的转入制度贯彻落实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