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激发了被评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在开展公开评议的两年里,38个被评部门和单位全面落实责任追究制和严格的奖惩措施,强化内部管理,积极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是推动了纠风工作和行业文明建设。通过问卷调查、明察暗访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表明,被评部门、单位抓行业作风的力度大,措施硬,群众的满意度明显上升。尤其是公安、交警的大练兵活动和环保治理环境污染工作,在社会上产生了巨大的反响。 三是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全市被评部门、单位坚持从源头抓起,建立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达120项,初步形成了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是充分发挥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通过召开动员会设立“今日话题”、办简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让人民群众对公开评议工作拥有“知情权”; 通过公布整改方案、时限、结果等,让人民群众对评议工作拥有“监督权”。 3130份问卷的发放,赋予了群众最终的“评判权”。 五是提高了行政效能。被评部门从群众反映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推行“一站式”办公”或“一厅式“服务,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上门服务制等,提高了行政效能,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